歐尼爾投資的24堂課

24 Essential Lessons for Investment Success

精彩試閱

投資人進場時應該知道的事

 

比爾˙歐尼爾(Bill O’Neil)1984年創立《投資人商務日報》(Investor’s Business Dauily) 之前,曾經在市場打滾二十五年,當過投資散戶、證券營業員、投資顧問,也開過一家證券經紀及研究公司,今天幾乎每一家機構投資人都是它的客戶。二十二歲他從南美以美大學(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)畢業後,就踏進這一行,接者結婚、進入空軍服役,對自己將來的生才知道發生興趣。他拿出500美元買第一張股票;那時候他身上就只有500美元。他也開始閱讀談金融市場的書。歐尼爾表示,傑洛德˙勒伯(Gerald Loeb)寫的《投資生存戰》(Battle for Investment Survival)是其中最好的一本。我們的對話就從這裡開始。

 

投資人非知不可的事,哪一件最為重要?

 

勒伯是十分成功的投資人,極力主張應該忍痛認賠停損。在我看來,這是第一守則。你一定要設法保護投資資金。融資投資股票(利用借來的錢買股票)時,認賠停損更是絕對有其必要。

 

不管你是投資新手,或是經過大風大浪的老手,最難學會的第一課,是坦承自己根本不可每次都做對。如果不迅速壯士斷腕,認賠停損,遲早你會發生很大的虧損。我認識七位非常聰明、受過高等教育、四十多歲的投資人,下場是慘遭沖洗出場,原因是因為他們靠融資投資股票,不知道當賣則賣。自以為聰明、學歷高、妄自尊大、死不認錯、驕矜自喜,反而會犯下致命的錯誤。這些不能取代擬定良好的賣出守則,並且絕不違反守則。

 

問題在於買進股票之後,你總是希望能夠賺到錢。而當非認賠賣出時,你的心會淌血,很難承認自己錯了。你寧可等下去,期待價格回升。

 

更糟的是,在你試著認賠停損時,有一半的機率,股價反而翻轉而上。這時你會很生氣,覺得自己賣錯了,相信認賠停損的做法根本不對。

 

你對虧損抱持什麼樣的看法,這件事十分要緊。大部份投資人在這方面都錯了,而且經常黑白混淆。

 

不妨問問自己這個問題:你去年有沒有買房子的火險?你的房子燒掉了嗎?如果沒有,你會為此火冒三丈,因為錢白白浪費在保險上?你會拒絕明年再投保火險嗎?你當初為什麼想買火險?是因為事先知道你家會失火?

 

當然都不是!你買火險,是為了保護自己,不受那非常低的可能性傷害。失火的可能性雖低,然而一旦發生,那種慘重的損失,可能令你陷入萬劫不復之境。認賠停損的用意也是如此。

 

(更多精彩內容,請參閱本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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